近日,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第二十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决定》,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原子能研究院在省科学院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历届会议精神,牢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院党委高度重视,将推进文明单位建设作为全年重点工作,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研究院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责任等并逐项落实,着力弘扬“积本求原,事核言直”院训、“开放、包容、团结、拼搏、奉献、担当”原子能院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两弹一星”精神,打造全院文明环境,推进“六心”工程、家园文化,并且在创新活动载体、激活创建细胞、增强创建效能上下功夫,坚持在“4.15国家安全日”、“6.5环境日”开展科普活动,还先后开展乡村“新时代文明中心”共建工作,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献血、义务植树等公益文明创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持续深化原子能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推进全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活力,获得了文明单位创建考核评测组等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文明无止境,创建不停步。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将进一步树立文明之风,持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效,全面贯彻落实省十三届党代会总体要求,聚焦原子能院公益职能和专业特色,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四个坚持”、实现“五个要发展”、做好“三篇大文章”,为推动全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