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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 关于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按照“‘振兴龙江,邀你同行’——2023黑龙江人才周’”活动安排,为了更好的落实人才政策,吸引集聚2024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到黑龙江创新创业,助推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我单位结合本次人才周活动要求,开展2023人才周引才招聘工作。

一、招聘范围

(一) 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4年毕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

(二) 学历、学位、及年龄

1.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见附件1)。

2.年龄

报考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31日)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7.应聘人员需要在20247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9159:002023102716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对已经发送邮件的考生视为已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报名邮箱)。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请将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按期毕业证明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发至邮箱jswlsrsk@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2024年应届+姓名+岗位代码+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

(二)审核与考试

1、审核

按照本公告中发布的招聘计划表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考试方式

       本次人才周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初审通过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方式,会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达到符合入取分数段的,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在校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招录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本单位收到报名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回复确认报名,如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用人单位。

(三)本次招聘活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

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

黑龙江省科学院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报名表.doc


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

2023年9月14日